根据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决定,自9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省开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整治的范围是沿江沿河设立的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等企业,涉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化工石化企业以及原油、成品油、化学品等输送管线、码头及储罐区。重点对2008年以来国家和省审批的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各类工业园区和化工石化企业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取缔、关停或废弃的化工石化企业处置情况,化工石化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化工石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